学术研究
位置: 首页 > 学术研究 > 正文

关于做好2022年归档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2-05-11   点击数:

各学院、处、室、部、直属单位;工会、团委:

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27号令)文件精神,按照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为切实做好学校2022年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档案归档范围

(一)2021年度学校在从事招生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、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形式、载体的历史记录。归档范围详见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。

(二)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档案。归档范围详见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归档通知》。

(三)学校精准扶贫专项档案。归档范围详见《精准扶贫档案归档范围》。

(四)学校著名人物专项档案。归档范围详见《关于征集著名人物档案资料的通知》。

 

二、归档时间及地点

(一)时间

1.各部门、各单位综合档案归档时间为2022516日至71日(具体安排见附件1)。

2.2022年毕业生教学档案于20221030日前完成归档。

3.基建项目档案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归档。

4.科研项目档案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课题组立卷移交科技处,由科技处统一向档案馆归档。

5.重大活动档案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归档。

6.会计档案按照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令第79 号)及《湖北中医药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试行)执行。

7.著名人物档案不受上述归档时间限制,可随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。

(二)地点

档案馆(黄家湖校区图书馆北8楼)805室。

二、归档要求

(一)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,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。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,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,文件材料用纸应规范,书写、打印、用印等应用耐久材料,字迹、印信等应清晰、完整,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应标明;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,并注明责任者、形成时间、内容等,归档的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、音质良好。

(二)各部门、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高度重视档案材料归档工作,加强组织,统筹安排,为档案员提供充分的条件和时间,确保其在规定时间内,高质高效完成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
(三)历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材料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认真检查,查遗补漏,及时归档。

四、归档方式

(一)各部门、各单位档案员将材料汇总集中后进行整理(具体操作见附件2),完成档案系统在线归档(具体操作见附件3)。

(二)文件目录数据录入完毕,电子文件上传完成后,申请审核,档案馆审核通过后,从系统中导出、打印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档案移交目录》和《归档文件目录》(一式两份、签字盖章),与归档材料一并移交至档案馆,档案馆在接收纸质档案的同时接收电子数据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(一)联系电话:027-68891280027-68891359

(二)学校档案工作QQ群:626726259

附件:各部门、各单位立卷归档日程安排表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中医药大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511

 

附件

各部门、各单位立卷归档日程安排表

归档部门/归档单位

归档时间

学校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),组织部、党校、机关党委,统战部,宣传部,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,工会,审计处,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

2022516

520

中医临床学院,第一临床学院,针灸骨伤学院,药学院,基础医学院,检验学院,护理学院

2022523

527

管理学院,信息工程学院,人文学院,外国语学院,马克思主义学院,体育健康学院

2022530

63

发展规划处(学科办、目标办),教务处(评建办),研究生处(学位办),教师发展中心(高教所),临床技能实训中心,继续教育学院

202266

610

学生工作部(处),团委,科学技术处(科协办),中医药实验中心(实验动物中心),信息化建设办公室(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),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2022613

617

人事处,财务处,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,保卫处、武装部,离退休工作处,后勤管理处、后勤集团

2022620

624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、国际教育学院,基本建设处,图书馆,期刊社,黄家湖医院

2022627

71

 

 

版权所有:湖北中医药大学档案馆 Copyright © 2023 邮编:430065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(图书馆北区八楼) 邮箱:dag1359@hbtcm.edu.cn